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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学历、论文、外语将不再作为高技能人才

来源: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11-09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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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年3月,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今年3月,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

11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了解到,《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破除论文、学历、资历限制,破解人才职业发展中出现的“独木桥”、“天花板”问题,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贯通”是《实施方案》的关键词,如何如何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实施方案》从职称评审制度、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职业技能评价制度三方面着手,破除阻碍两类人才互通的体制、机制障碍。

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同时强化技术技能贡献,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还要建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

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评价制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该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正高级职称不受年限限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评价。

天府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根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为优化标准、组织首次评价阶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主管部门,修订完善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细化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业绩能力条件。

《实施方案》要求,自2022年4月起,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首次评价完成后,各级要各地全面总结贯通工作落实情况,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完善贯通措施,形成常态化评价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其中,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四川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四川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银牌或铜牌获得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天府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专家组长(教练组长),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正高级职称。

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王培哲

编辑 柴畅

文章来源:《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网址: http://www.wyjxllysjzz.cn/zonghexinwen/2021/1109/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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